內心被呼召方能愛神愛人|馬太福音 22:34-40 (2026/08/21 聖靈降臨期讀經分享)
太22:34-40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太22:36)
宗教人士因為耶穌不斷地挑戰他們的地位,但其實不是,耶穌只是按著天父的心意說話。他們輪番上陣,一群一群的"請教"夫子(老師)。表面上是請教,但是暗地裡卻各懷鬼胎,更厲害的是雖然立場不同,但是卻一個鼻孔出氣,都是為了要陷害耶穌為目標。
有一個律法師,就是文士,他問耶穌律法上最大的誡命是甚麼。這就奇怪,既然是律法師,難道他不知道最大的誡命?如果我們飽讀詩書,通常就連無意間,也會因為環境、感受等現實所能夠感觸到的,藉由詩書來抒發我們的情感,這在詩歌上面,尤其明顯。那麼,常常讀經呢?這時,我們就必須要來留意一件事,就是聖經是給人看的,那麼,人看的結果,與 神所要給人看的,要在怎樣的條件之下,才能夠一致呢?
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會發現常常有違反理性或邏輯思考的資料,如果光用理性理解,根本無法知道 神要使我們明白的是甚麼。但是,如果只用感性,又容易變成曲解原意,只憑著自己的感動說話。但是在此,最大的誡命並不需要理性或感性,因為聖經(舊約)上就已經寫出來了。比較困難的地方在於同樣都知道答案的律法師,為什麼我們知道他是來試探耶穌呢?因為律法師知道,但是卻只將其視為宗教權威,並沒有將舊約裡的話弄清楚。
正如耶穌回應不只看最大的誡命,而是要看最大的與其次的。因為這兩條誡命都與人有密切的關係,而且正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也就是舊約所寫的一切的總結。這樣, 神在舊約裡面要表達的是甚麼呢?我想,要表達出人必須從敬拜獨一真神當中領受愛人的道理,並且愛人。而這一實現,若不藉著主耶穌基督,聖經終究會淪為人的權威,或者是人錯解 神心意的權威。因為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耶穌基督,已經使我們在恩典之中,恢復義人的形象,在 神的面前毫無瑕疵。故此, 神看見我們所行的,儘管我們很糟糕,但是卻因為基督的義而看為滿意。
"盡心、盡性、盡意"的行為在原意上,本來就是要"盡自己一切所能的",那麼,這表達出甚麼意思呢?是在乎我們"盡一切所能的"為標準?那麼,是誰可以使我們"盡一切所能的",是我們自己嗎?當然不是!因為照著人的罪性,"盡一切所能的",恐怕會將焦點聚集在自己,而不是在永生 神那裡。唯有將焦點對準主耶穌基督,完全將自己交託給主,由主耶穌基督使用我們的一生,這樣,就不在乎我們究竟要到達甚麼程度,而是在乎我們是否願意擺上自己。這樣,我們會發現所擺上的,將遠遠超過自己意念中所願意給予的。
律法師熟讀聖經,但是只能在行為上敬拜,卻無法改變罪人沉淪的事實,這就是關鍵。願我們在基督裡,求主保守我們的心,使我們因著聖靈的感動,"讀懂"聖經,明白天父的心意,好叫我們緊緊地跟隨,從內心發出愛人的心意,為主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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