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6年8月10日 星期一

20260810-讀經分享:

17:22-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太17:24

耶穌對門徒們談論到信心的功課,要讓他們明白信心與自身無關,而是這個信心是從哪裡來。之後,耶穌又告訴門徒祂在不久的將來,就要被抓,被殺害,但同時也告訴他們祂將要在第三日復活。門徒們感到憂愁,這裡在情感,以及他們對於耶穌的認知,就非常揪結。一方面他們承認耶穌就是要來拯救以色列國度的君王,另一方面又承認祂大有能力,相信祂所說的以及所做的。門徒們的憂愁在於耶穌說這些話,似乎跟他們所期待的有著天差地遠的不同。他們此刻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耶穌必須受苦、受死與復活。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前來,丁稅,就是人頭稅,在當時是要徵收給聖殿做為維持運作的經費。不論這些稅是做甚麼,問題在於耶穌也需要繳稅嗎?彼得同意了,但是耶穌問了一個問題,這些稅是向誰徵收呢?一個國家或政權團體,有權利向誰徵收這些稅呢?我們直覺地回答,就是被管轄的百姓,這是容易理解的。但是,耶穌的問題在於這些百姓與掌權者的關係是甚麼?很顯然,不是家人,是外人。也就是說,白姓並沒有免稅的權利,繳稅給國家是義務。

耶穌是人子,門徒也是人,兩者都是猶太人,都是在地上國度的管理之下。那麼就地上的事務而言,應當要納稅。就如27節所言,地上的律法所要求的,應當遵守,免得使人絆跌。

然而,耶穌問彼得的問題,其重心不在於地上的稅務,而是藉此直指天國的消息。天國的百姓需要做些甚麼呢?需要"繳稅"給 神?耶穌給的答案是"兒子"可以免稅!意思是既為天國的子民,就為 神的兒女;既為 神的兒女,就擁有家人的身分。為兒女的,不需要以做工的成績(就如行善、愛人)上繳作為證據,而是以做兒女的在天國裡面,因這蒙恩的身分行善、愛人。

主禱文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事實上,在我們軟弱的時候,常常會感受到有無盡的債務壓在我們身上,不僅感受到人帶來的壓力,也讓自己覺得不論怎麼做,好像都不能夠使我們的 神感到滿意。若是我們明白救恩的道理,就當回到耶穌基督跟前,在祂面前俯伏敬拜,承認自己的軟弱,承認自己需要救恩,也承認自己得罪 神的事實。如此,我相信聖靈必在我們心裡安慰我們、警戒我們,使我們在兒女的身分上,再一次的被 神免了我們的債,使我們不再以自身的努力還債,而是靠著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以復活的生命、兒女的身分、同時也以僕人的身分愛 神、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