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與得救|約翰福音3:13-17 (2026/09/14 聖靈降臨期讀經分享)
20260914-讀經分享:
約3:1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者也可翻成"不是要審判世界(人)"。這句話,很明顯可以看出按著 神的公義,人人難逃審判的結局,但是按著 神的慈悲,卻又盼望人人可以得救。但是想要免除罪刑,這樣"免費"的行程,怎麼能夠達成呢?簡單來說,人無法靠著自己救自己, 神的計畫是要祂的兒子降世拯救世人。然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降世,並不是像當時以色列人那樣想像的君王統治,而是天國的君王臨到,不是用軍事武力征服,而是用人意想不到的方式使人回歸天國。
"因祂(耶穌)得救",是怎樣的景況呢?在14節,耶穌透露出以色列在得罪 神的時候,被蛇咬的,卻沒有仰望銅蛇的人,就都死了;仰望銅蛇的人,就必得活。同樣的, 神的計畫就是要將人子-耶穌基督舉起來,但不是耶穌自己高舉自己,以榮耀君王之姿登高一呼,而是被掛在十字架上,代替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1. 悔改:世人因耶穌得救,首先,是因為人願意仰望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不是願意承認耶穌是君王。這是因為人必須承認自己有罪,在得罪 神的基礎上,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無法成義,因為不論做了多少,我們汙穢的心乃是事實。若沒有清潔,我們的敬拜與尊崇根本就無法達到 神的面前。耶穌疾呼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一警語,今天是否仍然謹記在我們心裡?
2. 領受:得救,意即我們是接受救贖,而非求得救贖。 神看我們為義,是因我們仰望、信靠耶穌基督, 神就赦免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已經代替我們的罪,在 神的面前滿足了對罪的懲罰。因此, 神免了我們的債,就使我們因著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與基督一同復活。
得救,不是半套行程,是一個完成的救恩;得救,不是我們認定因信稱義的門票,進入天國就萬事OK,直等到審判的時候,快快樂樂地進入天堂。得救,是 神的恩典,是 神使萬民藉著基督的聖身體和寶血,換得這新生命的身分,使我們的生命改變。這樣的改變,是徹底的煥然一新。
我們領受了聖靈的指教了嗎?我們願意降伏在基督面前,不僅是稱呼主啊、主啊,更是願意將自己獻給主嗎?我相信許多弟兄姊妹願意,也真的嘗試努力。但我更願意承認我做不到,我想要呼求的是:願主掌管我的心,使我不再是我,是主耶穌基督在我心裡引導我、幫助我,叫我捨棄自己,好使舊我死去,迎來新我的生命,為主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