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 星期四

20260813-讀經分享:

18:21-19:1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太18:27

這段惡僕欠債的故事耳熟能詳,尤其是從小就在教會長大的孩子。耶穌在說這個比喻的時候,要留意是比喻"天國好像是"。這個意思是比喻當中所描述的過程,正是天國降臨的樣子。然而更往前看,彼得可能是因為耶穌談論到弟兄得罪的問題,就好奇問耶穌怎樣的饒恕才算是完全的。彼得自答:到七次可以嗎?七次代表"夠了、滿了",這是從彼得的角度。但是耶穌的角度是七十個七次,代表不是我們自己覺得"夠了、滿了",而是"無限的饒恕"。當然,這個意思不是要我們放過罪惡,而是要極力地挽回。

在前面的前提之下,我們再過來看這個比喻。天國降臨並不是人所想的那樣預備,就好像比喻中,唯一擁有權柄的,只有那一位王。但是這個惡僕在得著王赦免他一切債務之時,竟然也動用權柄,但不是饒恕他的同事,而是將他同事抓起來,下到監獄裡。惡僕與他的同事,如果從債務來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1. 惡僕:惡僕欠王一千萬兩銀子,因算帳的時候到了,王就清點,吩咐人將這個惡僕一切所有的都變賣來償還債務。但是王因為惡僕俯伏拜他,求王寬容他,並且承諾將來一定會還清債務。王聽見惡僕的請求,就動了慈心。欠債是事實,但明眼人都知道這債務永遠還不清(按千萬與工時來計算的話),王有無限的饒恕,這才是重點。

2. 同事:同事欠惡僕十兩銀子,惡僕遇到了,就揪住他,要求他還錢。他的同事也像他向王那樣的俯伏求他寬容,並承諾將來一定會還清債務。十兩銀子與千萬相比,的確有可能還得清,但是惡僕不僅沒有饒恕,還將他的同事下到監裡。

這兩者的差距非常明顯。當王知道這個惡僕的行為之後,原本饒恕的命令,卻瞬間變成刑罰。為什麼呢?難道王可以不講道理,無視於他先前的承諾?我們要知道,王的權力與權柄是無話可說的。惡僕既沒有領受王饒恕的恩慈,也沒有將王所饒恕的恩用在他的同事上,這是整個比喻的核心。但是這個核心的議題,最終的主權卻是在這個王身上。

誰能饒恕我們的過犯呢?如果我們自以為已經得著,卻仍然活在世俗的利益與慾望之下,那麼我們並不是得著恩典,而是毀壞 神的榮耀。我們以為我們可能是那欠十兩銀子的僕人嗎?不是的,我們都是那欠無法還清債務的那個惡僕! 神既賜給我們愛子耶穌基督,使我們從死裡復活,那麼,這復活的生命就不應該再回頭想我那過去的老我,而是求恩主幫助我們,使我們每日都治死自己的老我,好使我們在饒恕的功課上,不再憑著自己的意見與意志,而是憑著主的恩慈在我們身上所彰顯的改變,也饒恕那得罪我們的弟兄姊妹,使我們寧可配得在天國中成為領受恩典的僕人,也不願成為地獄中的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