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 星期一

20260622-讀經分享:

7:1-5

「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

這裡,"看見"與"想"都是主動直說的語氣,表示這些都是我們的行為。前面是看見,後面是不想;前面是人主動會做的事,後面變成否定,世人不會主動做的事。

這句話很淺顯,也很容易懂,但是實際的生活體驗中,我們卻常常嘗到倒過來的結果。也就是說,基督徒本來應該要理解自己眼中有梁木,而不應該只專注在弟兄眼中的刺,但是實際上卻是常常盯著弟兄眼中的刺,卻不曾想自己眼中有根樑木。

想想看,我們先假定我們的眼中沒有梁木,那麼是否代表我們所看見的東西都會很清晰呢?就世人都犯了罪的觀點來看,既然我們眼中沒有梁木,那麼是否代表弟兄眼中也不應該有梁木?不!應該是說,弟兄眼中連一根刺也沒有!

再想想看,我們假定我們的眼中真的有梁木,這梁木擋在我們眼睛裡,還能看見弟兄眼中有刺?當然是看不到!不過,按照耶穌所說,我們的眼中真的有梁木,而且,雖然看不見,還能夠說出弟兄的眼中有刺??其實,這代表我們只專注在弟兄的行為,卻不看自己到底做了甚麼。

從前文來看,"論斷"(審判)人是這比喻的前因,意思是當我們看見人的行為時,如果按著教導,我們斷定這人如何如何的時候,事實上,卻未曾想過自己當被審判的罪,遠比那人的刺來得大。當然,耶穌並不是要我們比較好或壞的大或小,想想自己的梁木就可以知道沒有人可以站在自以為達標的榜樣上指責他人,因為我們眼中的梁木若不除去,根本就看不清楚,哪裡還有能力看見別人的刺呢?

反過來說,若我們眼中的梁木被耶穌基督的義除去,那麼我們看見弟兄眼中的刺的時候,會怎麼辦?把它變成梁木?若我們已經領受恩典,罪被耶穌基督除去,那麼我們面對弟兄犯罪的時候,會怎麼辦?把罪弄得更大?

耶穌基督的呼召是關乎我們各人,並且,當我們領受恩典之後,從恩典之路並肢體的關聯來看,將自己眼中的梁木(罪)除去乃是靠著基督,看清楚弟兄眼中的刺,也是靠著基督,以僕人之姿所領受的,使人也能在基督裡認罪悔改,除去眼中的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