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1-讀經分享:
太10:24-33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這裡有兩種角色,第一種是"不要害怕的",第二種則是"要害怕的"。如果按照我們日常生活的經驗來看,會讓我們感到害怕的,似乎有很多種。例如"壞人"...光是壞人的定義,大概就說不完了!不過,壞人應當怎樣定義呢?耶穌在此提到門徒們將來的遭遇,也就是在傳福音的歷程中,會遇見那些迫害他們的敵人。不論是猶太人對於獨依真神的堅持,或者是外邦人崇拜的偶像,對於直搗心靈深處,直接講明人不可能從自我的行義當中得著名份,也無法回歸到我們內心良善當中,那美善的位置。故此,門徒們如果遭到拒絕,可能的遭遇,就是生命的代價。
我們現今的社會環境已經不像當時這麼嚴峻,但是如果我們從內心來看,人所能傷害的儘管有限,但能使我們敗壞的卻常常在我們身邊遊走。這樣,難道我們不應該感到害怕與擔心嗎?這裡,耶穌肯定的說:"不要怕他們"。原因是因為不論是人或者是撒旦,能夠毀壞的,最多是影響我們的心靈狀態或甚是傷害我們的身體,但是卻無法使我們"永遠被滅在地獄裡",因為被造之物無權使被造之物消亡。
真正能使我們懼怕的,耶穌說是:"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那一位。很顯然,這是指在天上的父。因為唯有創造者可以毀滅,也唯有祂有權柄可以掌握這一切。不過,很諷刺的是,當人觀看所創造的一切,以為我們是這一切的主人,竟然以為可以掌握得住。對於創造的主所管理的世界,認為這一切本來就是要給我們享受的。對於敬畏,已經逐漸淡化,以至於許多人尋找 神的時候,卻是以偶像代替,從偶像當中找到心靈的滿足。
我們是蒙恩之人,所蒙的是 神的揀選與恩慈,不計我們的過犯,只因看我們從內心的"信靠",就稱我們為義人。我們常在恩典中享受豐盛的生命所帶來的一切好處,然而,是否曾經回想祂也是那大而可畏的 神,是能將我們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那一位呢?
當然,這不是叫我們時刻都膽戰心驚,而是提醒我們這位令我們感到害怕的 神,既然願意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那麼,那些我們原先所擔心的、所害怕的,就必因我們天上的父所賜給我們的平安與喜樂,不再害怕了!反之,若是我們得罪 神,也當以敬畏的心認罪悔改,祈求赦免,使我們常在基督裡,有這堅固的堡壘的保護,使我們不再擔心前面的路,因主已經將這道路賜給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