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重的是卑微中被高舉|馬太福音 23:1-12 (2026/08/22 聖靈降臨期讀經分享)
太23:1-12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23:3)
耶穌在和眾人與門徒們說話,這不是一般的交談,而是有一點像是在宣講的意味。耶穌提到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地位非常重要,因為他們是繼承了摩西的責任,是將 神所吩咐的教導眾人的重要職責。不過,耶穌在此卻分得清楚,凡宗教人士的吩咐,這裡指的不是類似古人的遺傳,像是吃飯前洗手的議題,其重點是在健康而不是規矩。這裡指的是在摩西位上所吩咐的,是甚麼呢?就是 神所交付給摩西的,也就是律法。
耶穌慎重地告訴眾人和門徒,律法,都要謹守遵行,但是卻不要效法說出律法的這些宗教人士的行為。這一點,其實不僅是在當時,在整個人類的世界裡面,效法人的行為這件事是常見的。因為人模仿人,人會看人所做的。效法,決定在誰的身上呢?當然是主動要效法的人身上。耶穌表明不要效法宗教人士的行為,是因為他們的行為與他們所吩咐的並不相符。
1. 重擔:宗教人士在摩西的位上,這個責任是不是很重大呢?就好像初代教會,使徒們的使命,他們所承擔的,是前所未有的壓力。可是宗教人士似乎是將吩咐當成是"被吩咐的人的責任",只叫別人承擔律法的責任,自己卻仍然坐著,甚麼都不做!
2. 高位:他們坐著,還不是隨便找個位子,他們專找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從位份來看,其實非常合理,因為他們是宗教領袖,的確有資格被請到這個位子。不過,他們不是被請,而是自顧自的坐了上去。(這裡指的是心態,不是說我們在合理的權位上不能自己坐在高位)
3. 讚美:他們喜歡人的讚美,稱呼他們是老師。如果先不看讚美這兩個字,稱呼他們是老師,其實也很合理。不過他們更期待的是被人看到他們是老師,而不是在乎他們被賦予老師的身分。
耶穌提到這些事,是要眾人和門徒們明白事實的重點,要將焦點對準 神所吩咐的,也就是遵行律法。所有的答案,都寫在聖經裡面!所有的行為準則,律法的教導清清楚楚,沒有任何灰色地帶。宗教人士的問題在於他們對於律法的認識非常深刻,但是僅在於知識,並沒有弄清楚自己的身分以及被賦予的身分的差別。如今,我們看重的是甚麼呢?我們知道自己是蒙恩的罪人這個特殊的身分嗎?我們知道自己既是義人,也是罪人嗎?我們知道自己必須天天都在基督裡,要將自己治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嗎?
求主天天帶領我們,因主耶穌基督已經走過這苦難之路,為了世人的罪,也是為了你,為了我的罪附上刑罰的代價,為我們死了,也從死裡復活,使我們復活了。我們如今,不是自己爬升到高位,而是因為我們本就是卑微的,是被主耶穌基督升高,而能在父神的面前,被天父承認為義,配得稱為 神的兒女。
願我們將自己交託給主,求主管理我們,不論在哪一個位子,都能將自己獻出來,為主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