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13)讀經分享:
太20:17-28
今天是預苦期第十三日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太20:23)
耶穌說這句話,起因是當時雅各、約翰(西庇太兒子)的母親來求耶穌,希望在耶穌將來得國的時候,能夠坐在耶穌的左右邊。耶穌知道兩個門徒的心思意念,但是耶穌也知道他們不知道自己在求甚麼。有意思的是兩個門徒自己心底的答案卻非常清楚,耶穌問:「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太20:22b)耶穌就告訴他們"實情",就是喝主的苦杯是必要喝的,但是坐在天國的哪個位置,卻不是主所能賜的。
由此來看,我們是否已經洞悉自己內心所期望的是甚麼呢?從門徒內心所期盼的,以及他們自認為可背負的來看,很顯然,人將自己看得太偉大了!兩個門徒不僅自認為可以承擔苦行,甚至認為自己可以背負主所要承擔的。為此,他們認為坐在心裡想定的位置,搭配他們所願意承擔的,乃是合理的,是他們配得的!但是,事實上是甚麼呢?基督徒真實的解答是:要作眾人的僕人!
不錯!耶穌的教訓是告訴我們如果想要成為在上的,首先,必須先成為僕人。這個概念是取自於耶穌本身所作的,因為祂來的目的,不是坐在高位上等著人來敬拜祂,而是主動尋找"有罪"的人(誰是無罪的呢?),使他們因耶穌自己的死與復活而一同死與復活。
那麼,我們應該要學習向耶穌一樣嗎?
1. 必要喝:耶穌透露出一個信息,"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意思是即使我們不願意,也得喝!這意思是顯示出基督徒必須捨棄自己,而捨棄這個動作絕對不是"願意"就完成,而是在"不願意"當中持續求主幫助,使我們的老我漸漸死去。這必喝的過程,就是基督徒的人生!
2. 父神所賜:我們可以想像天國的榮美,但是我們卻沒有選擇的權利?或者,反過來說,我們既然是被救贖出來的,那麼,我們有甚麼權利可以自行選擇?從這個角度來看,天上的榮美本就是天父賞賜給那些因信靠耶穌基督而重生的人,是在哪一個位置,已經不是從我們在地上所見的那種形式。正如可拉的後裔寫詩,表明自己寧可在 神的殿中看門,也不願在惡人的營中存活。在世界上最榮耀的寶座,也抵不上天父所賜在天國裡最小的位置。
願我們體悟人生為何有苦難,明白這必須經過之路,我們"不願意",但是卻仍然"持續"的背負,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擔當我們的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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