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 星期三

託付|路加福音12:39-48 (2026/10/21 聖靈降臨期讀經分享)

20261021-讀經分享:

路12:39-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耶穌向門徒們提醒,用僕人對主人的態度來說明人與天國的關係。48節連同前面三節,是描述在主人家中的三種僕人。

第一種僕人:45,46節惡待其他僕人和使女,而且吃喝醉酒。既然是惡待其他人,代表這個蒲人的地位是高的。吃喝醉酒,表示出他擁有享受的權柄卻是濫用。這樣的僕人終究會被主人發現他的惡行,被主人定罪。而他的罪是等同於不忠心的人。

第二種僕人:47節提到這種僕人知道主人心裏在想甚麼,但是他卻甚麼都不預備,而且也沒有按著主人的心意行動。這樣的僕人,主人必定會責打他,表示出主人仍然看重他,希望在責打之後,還能使他悔悟。

第三種僕人:48節提到的僕人不知道主人在想甚麼,同樣沒有甚麼預備,也同樣沒有按照主人的心意行動。但是奇怪的是,主人責打他,卻沒有第二種僕人那樣的重罰?為什麼呢?因為主人託付給這個僕人的工作,不像第二種僕人那樣的重大。

不論是第二種還是第三種,都受了責打,這樣,僕人應當記取的是責打的痛苦還是主人的恩惠呢?要知道責打是因為律法的規則無法打破,而主人的恩惠卻是從呼召僕人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也就是說,責打是僕人當受的苦,但恩惠卻不是僕人想得就可以得著的,而是出自於主人的意願。

耶穌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表明主人的心意是賜與、託付,並且要從被賜與的、被託付的人身上看到成果。這樣,順理成章的,除了那惡待他人的僕人被定罪之外,在同樣悖逆的情況下的兩種僕人,託付大的,責打就大;託付小的,責打就小。

這樣,會不會讓我們很想要做個"不知道的"那個僕人?所謂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其實耶穌要表達的是要回到42節提到主人所關注的關鍵,在於"忠心有見識",並不因為託付的大小對僕人也來個大小眼之分。並且,值得注意的是,僕人並沒有權利選擇"知道或不知道",乃是在於主人怎麼給,僕人怎樣受並怎樣行。

我們想要"少受責打"嗎?我想,關鍵不在於此,而是在於忠心有見識的心,其基礎乃在於主已經託付給我們管家的任務。不論大或小,總是因著所得的恩惠,滿心歡喜地等候主的到來。在等候的期間,願我們真知道主的意思,隨時預備,並按著所教導的行動,直等到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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