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 星期五

20260424-讀經分享:

6:52-59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

有關於"吃耶穌的身體,喝耶穌的血"(約6:53-56)這段話,常常被不信的人嘲諷基督教是個"吃人"的宗教。這句話,"吃"和"喝"在原文是現在主動的語態,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的確明白的說:現在吃祂的肉、現在喝祂的血的人,就常在耶穌裡面,耶穌也常在這個人裡面。我們如果不從救恩的計畫來看,就會完全看不懂耶穌要表達甚麼。

1. 救恩的條件:人從犯罪以來,就已經與 神斷絕關係。但是因為 神創造人的時候,就已經在人內心安置永生的意念,導致人一生努力卻尋不著,也得不到。因此,若不除去罪,就不能與 神和好。

2. 救恩的中保:人的罪要消除,只有唯一的辦法,就是死!而 神的救恩之奇妙,就在於人無法自救,不能拿自己有罪的身體贖罪的情況下,惟有無罪的人子代替人的罪獻上,使得信靠的人得蒙赦免。而耶穌的死與復活,拆毀 神與人中間隔斷的牆,恢復了人與 神和好的關係。

3. 救恩的結果:主耶穌的復活使凡信靠祂的人也一同復活,這是在耶穌基督裡合一的關係,正如耶穌強調祂是真葡萄樹,與我們這群嫁接的葡萄枝子的關連一樣,我們是相依在這真葡萄樹上,方能結出果子。

由此,我想再來理解"吃耶穌的身體、喝耶穌的血",其真實的含意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現在賜給我們的餅與杯,就是祂的身體與血,為我們得救的憑據。當我們領受這餅與杯的時候,就是領受主耶穌基督的生命,也就是 神所賜那永恆的生命,使我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這難懂的話之所以難懂,是因為眾人停留在知識上,而不是憑著信心領受。感謝 神,因祂的應許已經從耶穌基督,使我們都看見希望。願我們靠著聖靈的引導在耶穌基督裡面,長大成人,在復活的生命裡為主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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