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1-主日讀經分享:
太5:1-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2)
這段經文我們已經非常熟悉,就是在我們口中常傳的八福。有意思的是這並不是我們想像的福氣,而是指這八個特質所反映的,正是在天國子民所擁有的特質。而這樣的特質,是使人有福的。在此,"有福了"原文有"被祝福的","有福份於..."的意思。
從3節到10節是八福,11,12節是耶穌對這八福所作的結論。在結論中,耶穌已經透露出跟隨祂的人並不是在我們所認定的安定、幸福的環境中,而是在被敵人逼迫的環境裡。不論是從耶穌死裡復活之後的那個時代,還是一直到現在,其實,基督徒被逼迫這件事,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在當時,基督徒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而在過去的歷史,一直到現代,這樣的事也從未停止,可是,我們會注意到也有許多環境,基督徒似乎沒有敵人,也沒有人會無故的逼迫我們...難到耶穌所說的只適用於某些環境嗎?
我認為,既然聖經上提到這個世界是彎曲悖謬的世代,就意味著基督徒是面臨各樣的試探與挑戰。即使我們現在生活的環境,看起來好像"還不錯",但是就生命的角度而言,我們其實仍然在"被逼迫"之中。只是,我們常常在當中"習慣"這樣的環境,以至於不時的驕傲、冷漠看待別人、不時的動怒、自以為屬靈、剛硬的心、貪心的靈、說三道四、為現實妥協...這些事,我們自己不曾發生過嗎?我無法說別人,但是我必須承認我自己的確如此的得罪 神了!
故此,耶穌的結論是強而有力的證據,已經顯露出這八福並不是一種修練的成果,而是因為我們被稱為義,那生命的轉變致使我們在各樣的事上,願意開始改變。這一種變化是出自於 神的恩典,發自於內心聖靈的運行。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順服,並在其中領受這恩。
八福究竟是福音還是律法呢?就我而言,這是律法,是人根本就做不到的命令。但如今有耶穌在我們心裡,已經使我們的生命改變。不論在甚麼環境,願我們都倚靠基督,赦免我們的不義,從 神領受愛,將這份愛活出來,見證耶穌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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