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 星期五

20260227-(9)讀經分享:

5:20-26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今天是預苦期第九日

文士和法利賽人(宗教人士)的義有多麼的"重"呢?耶穌怎麼會說,要進入天國的條件,竟然是要"勝過"宗教人士?可是,這不就又回到人的努力到某個程度,就能夠進入天國的道理嗎?

這裡,我們必須理解宗教人士的義,指的究竟是甚麼!"義"原文是公正、公平,是合乎 神標準的意思。第二個義這個字,原文並沒有提到,整句的意思是表達人的義必須超越宗教人士,才能夠得到進入天國的資格。那麼,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甚麼呢?他們:

1. 熟讀聖經,並且謹記在心中

2. 嚴格遵守律法

還有其他與"義"有關的嗎?好像沒有了!那麼,我們是否心想,要超越,那不就是認真的讀經?當然不錯!但是談到嚴格遵守律法這件事,我們必須先理解在遵守之前,必先知道要遵守甚麼,因此,熟讀聖經必定能使我們"有利於遵守 神的話"。但問題就在這裡,對於宗教人士而言,他們嚴格的遵守不在於從 神而來的義,而是從他們自我定義的解釋,錯解了律法原本要帶給人的真正的涵義。

1. 從上文,我們得到耶穌來的目的,是要成全律法。

2. 從下文,我們得到律法的要求不是表面上的遵行,而是先從內心發出,完全合 神心意的行為。

這樣看來,遵守誡命,不僅是要將 神的話藏在心裡,並且還要將 神的話行出來。如此嚴格的道,誰能遵守呢?連最小的誡命都不能廢棄,誰能完全呢?願我們看見耶穌的道路,在世界所傳悔改的道,所傳 神國的福音,以及耶穌自己!也願我們靠著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中保,從心發出,將愛 神與愛人的道理活出來,不因害怕審判而被迫遵行,而是因基督的愛,願意遵行而蒙 神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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