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7-讀經分享:
可2:13-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2:17)
文士和法利賽人(宗教人士)長年在宗教教育之下,他們非常熟悉律法,而且不僅是熟記,還按照律法的規定付諸行動。在對 神敬畏的行為表現上,可說是當代的表率。問題在於宗教人士內心的世界,是將自己定位為"符合 神國要求"的子民。就他們所遵守的一切而言,或許已經自覺本為義,從身體的比喻來說,是個健康的人,並不需要醫生。這個意思倒過來說,就是他們不覺得自己有病,反倒是對有病的指指點點,要求有病的必須按照他們的指示恢復聖潔(按照律法的要求行)。這時候,耶穌聽見宗教人士議論祂與罪人一同吃喝的事,於是就解開祂來的目的:
1. 不是召義人:宗教人士自認為已經達標,言下之意,他們認定自己已經是 神國的選民。那麼已經是義人了,還需要耶穌?我想,耶穌在此的意思恐怕是暗示宗教人士自以為義的標準,已經將自己置於被棄絕之地了!
2. 召罪人:耶穌不是因為"不怕被罪人污穢"而與罪人一同吃喝,而是因為祂聖潔無瑕疵,且祂來的目的,就是要使生病的恢復健康,也就是使有罪的成為無罪的。這一個轉變並不是變個魔術或換個名詞,而是耶穌自己被舉起,使罪人在黑暗中的仰望而得著醫治。
很不幸的!當代有許多宗教人士被自義綑綁,拒絕承認自己的罪,拒絕承認所行的根本就不能成義。耶穌不是召義人,若真是義人,何須呼召呢?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若真有義人,耶穌的救恩不就成了局部性的救恩,而不是全人類的救恩了呢?故此,誰為義,誰為罪,這恐怕不是由我們自己的評斷而定,而是從整體人遠離 神的結果來看。
宗教人士看別人是罪人,這就是非常典型的人的定義。就算是到了現代,其實我們不經意常將人定罪,不是嗎?願我們留心聽耶穌的教訓,提醒我們自己這"蒙恩的罪人"的身份,不是自取,而是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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