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0-主日讀經分享:
約14:15-21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你們",指的是門徒。"愛":現在主動假設語氣。"遵守":未來主動直說語氣,遵守、保護。這裡用了假設的語氣,門徒們如果愛耶穌的話,就必遵守,這裡是指著將來,也就是愛耶穌是第一個行動。所以,遵守耶穌的命令,就是在愛耶穌之後所發生的事。我們在教會中,常常會有一個矛盾的心態,就是總想著要主動做些甚麼,但是卻不知道是為了甚麼而做。或者,我們知道是為了耶穌基督而做,但是卻不知道我們與主耶穌密不可分的關係。怎麼說呢?"這裡表明基督徒愛耶穌這一件事是與遵守耶穌的命令有直接關係,如果我們願意遵守,倒不如說,我們因為愛耶穌,所以我們願意遵守。又我們如何愛耶穌呢?可以拿自己的心與耶穌交換甚麼嗎?
既然如此,好吧!我們就努力愛耶穌吧!怎麼愛呢?
1. 全心: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所以我們應當是將自己,全心全意的交託給主。
2. 全人:保羅勸基督徒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如此的事奉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們應當將我們自己擺上,獻給主。
3. 敬拜:耶穌說: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這樣,我們就要放下自我,認罪悔改,誠實無畏的到 神的面前敬拜。
以上,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各位覺得教會是不是就復興了呢?全心、全人的敬拜,這不僅是教會內部的崇拜,更是基督徒肢體合一,並在基督裡宣揚福音的完美表現。但是事實上,其實我們並沒有甚麼可以在主耶穌面前誇口,也沒有甚麼能力可以遵守耶穌的命令。並不是上面說的不對,而是這些要求,正是使人看見自己內心的不足,根本無法與聖潔的 神相遇。若有人說"我已經得著耶穌了",那麼就必說"是因耶穌已經得著我";若有人說"我愛耶穌",那麼就必說"因耶穌已經先愛我了"。
所以,當我們表達出我愛耶穌的時候,願我們理解,不是我們先愛耶穌,而是因為耶穌已經求天父賜給我們聖靈,因聖靈與我們同住,保守我們的性命,使我們能夠有力量,將主的命令施行出來,叫世人聽見聖道,與我們一樣,因信靠耶穌而得著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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