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3-(29)讀經分享:
約8:1-11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約8:5)
今天是預苦期第二十九日
文士和法利賽人真的不愧是宗教專家,他們對於聖經(舊約)的研究非常透徹。當耶穌正在聖殿裡教訓眾人的時候,他們找到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叫她站在耶穌和眾人當中。宗教人士的提問很專業:
1. 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2.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
3. 請問耶穌該怎麼處理。
如果我們從"解答"來看這三個問題:
1. 得罪 神。
2. 應有的結局。
3. 默不回應。
這樣看起來似乎無解,這個被抓到的婦人真的死定了,對不對?但是,如果我們再從自己的內心"捫心自問"來看這個問題:
1. 可憐的罪人。
2. 願 神憐憫。
3. 求主赦免。
當然,這是因為我們已經是基督徒了?是嗎?有的時候,是因為我們已經知道答案,所以很順口的就這麼說。但是,我們卻常常忽略我們自己無意之間,就成了宗教人士,代替 神來審判罪人。豈不知,我們就是那個應當被審判的罪人!
宗教人士引經據典並沒有錯,錯就在他們的心是險惡的,並不是出於律法的本意(叫人知罪)。更糟糕的是,他們故意用律法的教訓來試探耶穌,這更是大大的悖逆 神,錯解了 神所賜的律法,是要除去被揀選的百姓的罪,使其聖潔。這一"顛倒"的計謀,主耶穌只用了一句話就被破解,因為當場,包含行淫的婦人,沒有一個是無罪的。因此,沒有任何人可以定人的罪,但這不是指在法律層面上應當對應付出的代價,而是指著人生命的權柄是在 神的手中。在 神的眼裡,從來就沒有人可以自以為義,也沒有人可以使人與 神分離。但是相反的,耶穌最終卻不定那婦人的罪,並且告訴她不要再犯罪了!
人們的力量看似偉大,但是始終逃不過生命墮落的議題。當我們矛頭指向"有罪"的人的時候,求 神憐憫我們的心,使我們看見自己並沒有更好,因為我們也是蒙恩的罪人,是在基督裡被買贖回來的僕人。願我們的心柔和謙卑,在恩典中學習饒恕,並以愛心與耐心向人活出愛!